检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能部门。
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时介绍,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职务犯罪2.3万余人,同比上升33.9%。最高检受理国家监委移送起诉原中管干部45人,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42名原中管干部提起公诉,其中包括孙志刚、王宜林、李再勇等30名原省部级干部。
张晓津介绍,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1100余人,起诉国企职务犯罪2819人,起诉能源领域职务犯罪450人,起诉基建工程领域职务犯罪1300余人,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全国检察机关围绕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62份。
同时,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727人,同比上升1.6倍;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159人,同比上升48.2%。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山西代县矿工死亡瞒报事件、吕梁永聚煤业火灾事故、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中涉嫌职务犯罪的31人提起公诉。
张晓津表示,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在保持对受贿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检察机关依法严惩行贿犯罪。2024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行贿犯罪2772人,同比上升20.2%。继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发布两批次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后,2024年再与最高法院共同发布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典型案例。
此外,近年来腐败行为翻新升级、更加隐蔽,呈现腐败主体隐身化、行为方式间接化、权钱交易民事化、利益输送市场化等新特点,给司法认定带来挑战。检察机关坚持“三个善于”,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推动依法惩治。如对通过行贿人代持、签订虚假买卖协议、收受或购买原始股获取预期收益等行为,从本质看是否属于权钱交易,对符合刑法规定的,依法认定为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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