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继续在南昌召开,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向大会报告工作。在报告中,他披露了一起检察机关对涉嫌故意杀人案存疑不捕,并引导取证最终抓获真凶的案件。
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介绍,2023年7月,乐平市检察院在办理彭某甲、彭某乙父子涉嫌故意杀人案时,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彭某甲的供述和其他证据存在诸多疑点,遂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之后,乐平市检察院通过反复审查监控视频,发现案发时段现场附近感应灯有闪动并伴有轻微异常声音,不排除另有他人进入案发现场的可能性,遂引导调整侦查方向,协助公安机关锁定真凶彭某丙。2024年11月,彭某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工作报告提到,2024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发挥审前过滤把关作用,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20人、追加起诉208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4850人、不起诉265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诉192件,改判率达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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