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正式公布,其中明确提出的措施包括: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同一天,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绝不是搞自我小循环,绝不是关起门来搞封闭运行的大市场”。要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是市场”。中国是一个大国,如果能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优势,可以借助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可以利用巨大的市场容量激发创新,中国市场很大,可以创造“水大鱼多”的经济奇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支撑,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以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动荡和不确定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部署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特别强调要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开放的市场体系意味着对内鼓励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让市场要素充分流动,推动市场潜力充分释放。
《指引》提出的措施有的放矢,力度大、针对性强,旨在破除一些地方不合理的“土政策”、红头文件垒起来的“篱笆墙”,不允许搞地方保护主义,不允许各自为政、画地为牢,避免搞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
在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方面,《指引》要求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纠正逐利性执法已经是政策层面的三令五申。
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方面,《指引》提出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不得以定向补贴、地方推荐目录等形式强化对本地产品或特定产品保护以及变相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不搞“政策洼地”,才能打造营商环境的高地。
“全国一张清单”,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一的资本市场,全国一体化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实现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和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协同,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要依法管住“闲不住的手”,也要充分发挥市场的潜力:让企业营销充分得以拓展,让人才自主流动,让该出清的过剩产能出清、该淘汰的企业被淘汰,让新兴产业、新质生产力充分发展。户口、档案不应再是人才流动的障碍;地方推荐目录不应再是地方保护的借口;违规的异地管辖、逐利性执法更应被全面杜绝。
“大国经济的优势就是内部可循环”。要大力破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障碍掣肘,也加快市场基础设施联通,激活大市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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