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近日正式揭晓中选结果。至此,这一持续6年的国家行动已累计采购435种药品,惠及大量患者。但也要注意,集采药品价格降了,药品质量不能跟着降。
国家药品集采提质扩面,给百姓带来的实惠有目共睹。药品集采斩断药品领域的灰色利益链条,减去药品流通的虚浮水分,降低百姓购药的负担,让更多患者“用得起药”。
随着药品集采改革进入深水区,消费者也出现了一些担心:集采价格降得多,是否会造成企业偷工减料,进而影响药品疗效?有的药企就表示,老药价格压低了,创新药的劲头还得保障;也有患者发现,药价便宜了,可一些没进集采的好药难买到了。
纵观世界很多国家的医疗保障事业,药品价格都是一道效率与公平如何平衡的难题。
消费者的担心与顾虑,就是下一步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从“买得起”到“用得好”,还需要企业、医保、药监等有关方面的协同努力,进一步做好药品集采的“加减法”。
一方面,要继续在患者反映强烈的一些用药负担上做好“减法题”;另一方面,也要做好药品质量提升这道“加法题”。
药品集采不能止于“价低者得”,严格保证质量是前提。在前置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同时,要持续对集采中选药品开展真实世界研究,加强监管,杜绝牺牲质量换价格;推动同一治疗领域不同作用机理、疗效更优、使用更便捷的药品广泛进入临床,让用药提质升级。
进一步完善集采制度,特别是完善药品质量监管体制和政策,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才能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更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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