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据“江西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甘成久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洗钱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甘成久利用担任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为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将现金转换为有价证券的方式转移资金,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甘成久,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江西遂川人,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江西铜业公司银山铅锌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政协工作。
2024年1月,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甘成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另外,此前在江西金控集团与甘成久搭档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的温治明,也已于2024年7月在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位置上,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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