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会上介绍,从单位情况来看,202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327万个,比2018年末增加1148.1万个,增长52.7%;产业活动单位3636万个,增加1181万个,增长48.1%;个体经营户8799.5万个,增加2503.6万个,增长39.8%。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19.7万个,占30.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60.9万个,占13.8%;制造业404.9万个,占12.2%。
按区域分,东部地区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794.1万个,占53.9%,比2018年末下降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733.4万个,占22%,提高1.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637.2万个,占19.2%,提高0.6个百分点;东北地区162.3万个,占4.9%,占比与2018年基本持平。
康义介绍,从从业人员情况看,202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3亿人,比2018年末增加4574.8万人,增长11.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7亿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6亿人,减少826.3万人,下降4.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6亿人,增加5401.2万人,增长25.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亿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420万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亿人,占24.4%;批发和零售业5325.8万人,占12.4%;建筑业5117.2万人,占11.9%。
按区域分,东部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亿人,占52.3%,比2018年末下降1.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9890.7万人,占23.1%,提高1.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8632万人,占20.1%,提高0.8个百分点;东北地区1942.8万人,占4.5%,下降0.2个百分点。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