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怡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略”)发布公告,宣布拟对三只美元债进行重组。
公告称,富力地产及其顾问一直就其离岸债务的拟议重组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对话,旨在达成一个能公平对待所有利益相关方的解决方案。在议债务涵盖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人以及富力地产(香港)有限公司(“富力香港”,与公司和发行人统称“交易公司”)自主指定的票据及其他金融债务。
怡略表示,考虑到当前的市场状况和公司的预期现金流,在与部分离岸债权人进行讨论后,公司准备了一份重组支持协议(“RSA”),由支持重组的债权人(即“同意债权人”)和交易公司等各方签署。该重组预计将通过英国法院或其他适用法律管辖区的重组计划(由交易公司全权决定)实施,或者在发行人和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通过任何其他征询股东同意的公司行动、法律程序或其他旨在实施重组的程序或步骤实施。
此次重组将涉及以下内容:以重组对价为条件,全面解除重组债权人的债权;所有纳入重组范围的债务将被注销,与纳入重组范围的债务有关的所有担保和担保物(如有)将被解除和剔除。
每个重组方案债权人的重组对价将包括以下一个或多个选项中的一种或多种,根据重组方案债权人的选择:
方案1:在该计划债权人的选择下,现金支付该计划债权人所选择的债权本金的5%。
方案2:在该计划债权人的选择下,获得相当于计划债权人债权本金金额40%的高级票据,外加相当于计划债权人债权本金金额10%的强制性可转换债券(将在港交所发行上市),获得相当于计划债权人债权本金金额50%的高级票据(如果可转债发行未获批准);
方案3:在该计划债权人的选择下,获得相当于计划债权人债权本金金额100%的长期票据。
根据该建议,指定资产的部分所得款项净额将按比例用于回购或赎回同意费票据及高级票据。公司应根据RSA的条款,向截至加入重组协议截止日期(如RSA中所定义,即2025年1月23日伦敦时间下午4:00或公司根据RSA第9.3(b)条选择的更晚日期和时间)持有有效合格限制性债务工具的所有同意债权人支付或促使支付同意费,形式为以美元计价的高级票据(本金总额为5000万美元,自重组生效日期起第四年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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