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种植的大麻
“听说自种大麻很赚钱,为了快速致富,我就这么干了。”樊某说。
12月1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办理了一起“自产自销毒品案”。现年27岁的樊某原本以养猪为生,染上毒品后,购入20颗大麻种子,在国外网站上学习大麻种植技术。
近一年内,以樊某为首的三人在老家非法种植大麻,开车到上海以“埋包”形式销售毒品。12月8日,普陀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被查获的部分大麻
在养猪场种下2颗大麻种子
2024年2月,公安机关接到吸毒人员韩某举报,某境外社交软件上的用户“ingK”主动兜售自种大麻,并以极为隐蔽的“埋包”形式交易。为引蛇出洞,民警让韩某假意与对方达成交易约定。
“我把大麻埋在公园的一棵树下了,你按照图片上的位置去找。”2月下旬,对方发消息称,已将90克大麻藏匿于上海市普陀区某公园,民警与韩某到达指定位置后,果然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一包疑似大麻的物品。民警指挥韩某向对方转账3000元毒资,经鉴定,袋内物品检测出毒品成分。
聊天记录截图
聊天记录截图
兜售自种大麻的“ingK”到底是谁?调查后,以樊某为首的三名贩毒人员被警方锁定。2024年8月3日,警方在普陀区杨柳青路附近当场抓获三人,并查获九包大麻。经鉴定,均检出毒品成分。
到案后,樊某等三人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
现年27岁的樊某,大专毕业后以养猪为生。然而,染上毒品后,养猪所得难以支撑他日益膨胀的开销。
2023年10月,樊某在境外社交软件上发现“商机”——购买大麻种子自制毒品。他购入20颗种子,在国外网站上学习种植技术。随后,他以养猪作掩护,在养猪场种下2颗大麻种子,并在数月后收获了数量可观的大麻成品。
有了货源,他开始在境外软件上发布售卖消息,和买家达成交易约定后,以“埋包”方式进行交易,即卖方提前、随机选定“埋包”地点,买方自行取货,交易完成后再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毒资。整个过程双方不见面、不接触,实现“人、毒、财”分离。
由于没有驾照,樊某拉拢好朋友王某入伙,由王某开车,搭载樊某来到上海埋包,他并未向王某透露贩毒实情,但王某还是察觉到不对劲。“我们开车四处游荡,他干的事绝对不是正经生意。”王某坦言。
被告人在老家的深山中包下一片土地,专门种植大麻。本文图片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 供图
在深山种下18颗大麻种子
初尝甜头后,樊某贪欲滋长。2024年4月,他在老家的深山中包下一片土地,种植剩余的18颗种子。樊某一心扑在其中,几乎常住山上,生活极度不便,精力也渐趋枯竭。
为增加人手,他向王某袒露贩毒秘密,并将好朋友刘某拉拢入局,以毒资均分的“诱惑”,与两人结成同盟。
王某与刘某凭借车辆与驾照,成为樊某贩毒链条中的“运输主力”。闲暇时,他们俩也会上山帮忙打打下手,给大麻搭棚、浇水、换盆等,王某还帮樊某在网上代买种植大麻所需的水管、抽真空机等用具,刘某为山上“辛勤劳作”的樊某送饭送菜,保障他的生活所需。
“种植大麻、分装大麻、联系买家及大麻交易等核心业务还是由樊某自己负责,他答应事成后分钱,所以我们就按他的要求做事。”刘某供述。
办理案件后,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樊某、刘某、王某明知是毒品而共同贩卖,其行为已触犯贩卖毒品罪。2024年12月8日,普陀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种植的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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