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1 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官网发布《情况通报》,公布侯某某投诉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 " 销售馊米饭 " 事件调查结果。通报称,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送检了食堂仓库内的大米,检测机构于 9 月 12 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据红星新闻,今年 9 月 10 日,有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反映,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疑似售卖 " 馊掉了 " 的变质米饭。9 月 11 日,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已将米饭样本拿去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近日,该博主再次于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反映,自己因此前投诉医院售卖变质米饭一事,接到了诉讼请求为 " 道歉十天、下架视频、赔偿 8960 元 " 的民事起诉状。
12 月 9 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布视频的博主,该博主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目前南宁市江南区市监部门还没有给其关于 " 变质米饭 " 投诉的答复,但是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以 " 侵犯名誉权 " 为由起诉该博主并要求八千余元赔偿。该博主发布的民事起诉状信息显示,8960 元赔偿分别为给原告一(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 5000 元与给原告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的经济损失 3960 元,均系维权费用。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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