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处分决定。由于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交易所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惠妍、公司时任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简暖棠、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淑兰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全力推进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以期尽可能加快公司的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尽快出具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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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碧桂园及董事长杨惠妍等被沪深交易所通报批评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7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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