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提出要增强检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深化和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经济社会在发展,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期待也在更新、升级,这就要求提升正义制度的供给能力。作为宪法所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深化改革,要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
我们看到,近年来检察工作越来越贴近公众的生活,检察业务的渗透率、“曝光率”大幅提升:大案要案,检察机关积极介入,主动发声;公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回应,创新监督形式。人民检察积极履职,业务守正创新,回应人民呼声,维护人民利益。
以公众关心的罪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来说,之前极个别“小霸王”怙恶不悛,却落在了传统法律的边缘地带,可能逃过法律的惩戒。对此,检察机关做了积极的检察业务创新。一方面,最高检多次表态,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核准追诉。另一方面,人民检察院也在积极建章立制,推动检察业务改革。本次《意见》提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推动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没有法律管不了的“小霸王”,检察改革让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惩治相辅相成。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探索是检察改革重头戏。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至今年10月,全国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3万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8.4万件,回复整改率98.7%。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监督、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等,千头万绪的监督、保障,涉及众多行政机关,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加强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有机衔接等手段,推动行政部门积极作为,推动了社会问题的源头治理。从督促民政部门修缮烈士陵墓,到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依法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检察公益诉讼让“公益保护”得到落实。
《意见》明确要求,检察业务要服务于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合法利益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意见》特别要求“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也是今年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着力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特别是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最高检作为最高法律监督机关,明确对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说不,释放的信号很明确:司法权是国家公器,绝对不能沦为个别地方、个别执法人员的牟利道具。
法治有力度,民生有温度,权利有保障。人民的呼声,人民检察院听得到。人民检察院的改革成果,人民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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