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主要目标是: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稳中有增,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高,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加强。到2035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有序、安全、高效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制度型开放水平全面提高。
正文
中办、国办: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8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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