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积极培育外向度高、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支持数字平台企业有序发展,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正文
中办、国办: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8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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