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11 月 10 日电,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今年 9 月就《关于支持积极生育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日,浙江省卫健委对外公布了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于 " 建议在‘六、构建生育友好环境’这一节中,增加‘取消计划生育,全面放开生育,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 " 的意见,浙江省卫健委表示:不采纳。调整生育政策的权限在中央," 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 " 不符合当前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 ( 澎湃 · 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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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健委回应“鼓励有条件家庭生四孩”:不采纳不符当前政策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1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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